(一)Nobody ? Somebody ?
I'm nobody! Who are you? 我是個無名小卒! 你是何人?
Are you nobody, too? 你也像我一樣是nobody嗎 ?
Then there's a pair of us — don't tell! 如果真是這樣, 我們倆就是一對了--但是別表現出來。
They'd banish us, you know. 如果被他們識破了,可是會把我們從這裡趕走的。
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! 做個名人真是無趣!
How public, like a frog 像一隻青蛙,一點隱私都沒有。
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June
To an admiring Bog! 對著仰慕你的一方沼澤,在長長的六月喧囂著你的名字
/by Emily Dickinson
Nobody指的是默默無聞的小人物,Somebody指的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。
這首詩是Emily Dickinson發自內心的書寫。 Dickinson可以說是美國文學當中最為隱遁的形象,除了費城和波士頓的旅行,她幾乎在麻薩諸塞的故鄉阿默斯特度過整整56年的生涯。
異常的生活讓Dickinson能夠感覺與看見那些作為一個局外人和不重要的人的心聲。<我是個無名小卒! 你是何人?>是在表達是獨來獨往的人也是一件正面的事。因為是局外人,所以不必面對可能是嫉妒的大眾的審察或反對。他可以是自己和保持一種最舒適的狀態。但如果作為一對,他們不再真正地是nobodies,一旦有另一「nobody」在身邊,也就不再是真正的 「nobody」了。
在第二詩節,Dickinson
選擇了兩棲動物青蛙作為somebody的代表,因為青蛙會弄出很多聲響。雖然他們可以呱呱地叫讓自己被聽見和被注意,但是沼澤是青蛙的環境,並不是青蛙的朋友。得到公眾的注意和讚賞,關係是客觀和疏遠的,並非真正的友誼。
寫部落格是一種希望自己成為somebody的動作嗎?我們從想法到心情,甚至隱私都暴露在internet,說是分享其實可能是希望獲得贊同,也或許是希望知道自己並不是孤單的。
原來Emily早已看見那隻啞了嗓子的青蛙!
(二)Episode
有一次一位日本朋友問我喜歡看日劇的原因,我說了除了帥哥美女漂亮時裝以外,還常常穿插一些音樂演奏或美術鑑賞,結果這位朋友笑了,她說<不就是一種包裝嗎?日劇跟台灣偶像劇兩者之間並沒有什麼不同。>仔細一想,的確也是如此,但我還是主觀地傾向日劇,比較正當的理由說是可以當作語文的學習,但還是要堅持那些藝術的穿插其實是真有吸引力的。
外國影集也是如此,慾望城市裡的凱蒂一向喜歡買名牌高跟鞋,一日走入鞋店,看到架上一雙又一雙漂亮的鞋子,心裡想要卻又手頭緊買不下手,因而感嘆 :
Water,water everewhere, 水啊,水啊,到處都是水,
Not any drop to drink。 卻沒有一滴能解我乾渴。
記得當時看的時候覺得真是有趣極了! 凱蒂隨口說出的是柯爾律治(Samuel Taylor Coleridge)的詩,她只是把原詩的<Nor>說成< Not>而已。
~~過盡千帆皆不是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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